《晋能控股集团接待管理办法》“十问十答”
问题一:制定《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领导干部公务接待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晋办发〔2013〕30 号)、《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党政机关省内公务活动接待从简的规定〉的通知》(晋国资党办〔2014〕5 号)、山西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晋国资考分〔2020〕53 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题二:接待内容包括什么?
接待主要包括住宿、就餐、会议、接待用车保障、赠送纪念品等,原则上不承担来访宾客的往返交通费。
问题三:内部接待、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的定义是什么?
内部接待:是指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之间组织检查、交流、调研、学习、会议等活动。
公务接待:是指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来集团公司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商务接待:是指集团公司在商业谈判或商业合作(包括科技创新及产业技术项目合作)中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经贸联络考察团组、组织签约等商务活动。
问题四:内部接待、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的标准是什么?
内部接待:集团公司领导、总部机构、中心到基层单位检查、调研,如需就餐,应在本单位食堂或协议酒店安排工作餐,标准不超过公务接待标准;用餐原则上以自助餐为主,15人以上安排自助餐,15人以下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按标准安排桌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就餐标准为早餐30元/人,午餐60元/人,晚餐60元/人,不得提供香烟、酒水等,不得赠送礼品;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活动,如需就餐,应在本单位食堂或协议酒店安排工作餐。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内部酒店、招待所或协议酒店;用餐原则上以自助餐为主,15人以上安排自助餐,15人以下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按标准安排桌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 10 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就餐标准为早餐30元/人,午餐60元/人,晚餐60元/人,不得提供香烟、酒水等,不得赠送礼品。
商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内部酒店、招待所或协议酒店;接待对象5人(含)以内,商务宴请陪餐人数可对等,接待对象超过5人的,超出部分对方及我方人数原则上在2:1以内安排;商务宴请每次人均不得超过500元(含酒水),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白酒每500毫升、红酒每750毫升售价不得超过500元;从严控制商务接待工作人员,根据商务接待工作实际,按务实节俭原则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工作餐。
问题五: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的住宿标准是什么?
如需安排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严格执行定点接待的有关规定。集团所属企业公务活动的住宿,原则上要安排在集团内部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或协议酒店。
公务接待:省部级领导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领导安排单间,处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
商务接待:一般人员均应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对特别重要的人员可安排普通套间。住宿除宾馆免费提供的房间用品外,不得额外配备其他物品,不得摆放香烟、鲜花、水果等。同城接待不安排住宿。
问题六:内部接待、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过程中严禁什么?
接待过程中应做到“一严禁、两不得”:严禁讲排场、杜绝奢侈浪费,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内部招待所或协议酒店;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及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就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内部接待应做到“三不得”:标准不得超过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得提供香烟、酒水等,不得赠送礼品。
公务接待应做到“两不得”: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得提供香烟、酒水等,不得赠送礼品。
商务接待应做到“两不得、两严禁”:商务宴请每次人均不得超过 500 元(含酒水),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白酒每500毫升、红酒每750毫升售价不得超过500元;如需赠送纪念品应当节约从简,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或体现地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纪念品标准原则上每次人均不得超过400元(综合办公室负责纪念品采购和管理,规范纪念品采购、领用审批程序,如实反映纪念品赠送对象等情况);严禁赠送现金、购物卡、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以及名贵土特产等;严禁变相旅游,确需参观本地景点或观看本地特色演出的,应当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本着节俭、就近原则安排。
问题七:如何做好接待经费管理?
严格预算管理,遵循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将接待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科学合理核定业务接待经费预算总额,根据企业经营效益、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市场拓展实际以及上一年度接待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按年度对接待经费预算进行合理调整,经集团公司决策层集体研究确定,实行严格控制和监督。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严格结算管控,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应当及时结算,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接待请示审批件、接待审批单、接待费用结算单和财务票据),要如实反映接待对象、接待活动内容、接待费用等情况。
做到四个“不得”: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调研为名虚列、隐匿接待费用开支,不得借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不得向下级企业或其他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问题八:接待审批流程是什么?
接待审批流程:牵头接待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按要求、标准安排接待。(接待审批单要注明时间、地点、人数、接待标准等内容)
问题九:接待审批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无实质性业务往来人员不接待的管理原则,严格审批管理程序。接待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接待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接待费用的审核控制。结合各自实际,根据接待内容和接待对象,在控制标准内,分级分档确定就餐、住宿、用车保障及赠送纪念品等接待活动的标准,不得简单就高或一刀切。
问题十:如何做好接待活动的监督问责?
集团公司、各二级公司财务管理、审计风控、纪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接待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接待活动合规有序。接待活动实行“阳光化”监督,接待经费的预决算情况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对违反接待管理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违规增加接待活动内容;擅自提高接待开支标准;虚报接待人数、天数等,套取接待经费;使用虚假发票报销接待经费;报销因私接待费用和个人消费费用;
向所出资企业等摊派或转嫁接待费用;商务接待中因管理不善,出现过度饮酒、酒后寻衅滋事以及损害公职人员形象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