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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泽州县多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日期:2023-04-02 10:46     浏览:276    
核心提示:创新监管模式 优化监管效能本报讯 近年来,泽州县财政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效能,真正让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活起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化。该局不断强化互联网+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建设,从采购意向公开、计划申报、公告发布、采购文件下载、投
        创新监管模式 优化监管效能

本报讯 近年来,泽州县财政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效能,真正让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活起来”。

提高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化。该局不断强化“互联网+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建设,从采购意向公开、计划申报、公告发布、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专家抽取、评标评审等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采购人、供应商“一网通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赋予采购人自行选择采购方式、代理机构的自主权。

推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加快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合同备案期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及时组织验收,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提高支付效率,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基础上,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等文件,切实规范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行为,确保采购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和资格库专项清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保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凡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即可在本地从事代理业务。

大力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全面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对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公开,并按季度进行更新。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为供应商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在政府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评审专家的职责履行情况。(薛锦霞 宋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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